看了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遇害后被追认烈士 之后,摸不着头脑。
这个王志平副书记被害原因并没有交代、具体被害情况也没透露,新闻中也说了“警方也在做进一步的调查”
既然,警方的还没下最后结论,那民政部门怎么去认定王为烈士?有什么事实根据?
当地民政部门给个理由真是让人大跌眼镜:根据《革命烈士褒扬条例》第三条第四项‘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’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规定,追认王志平同志为烈士。”
王是在办公室被杀了,在办公室里就是“执行革命任务”?那在办公室打瞌睡算不算执行革命任务?我们不少官员还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、甚至调戏女部下,算不算是“执行革命任务”?我并不是用最歹毒的心腹去猜测这个王书记的工作作风人品什么的,只是,在事情真相在被调查清楚和公布前,就说王书记在执行革命任务难得让人信服 。
还有,“遭敌人杀害”的说法。新闻里说,杀死王的是当地一个公安分局局长,王的部下。同样的道理,怎么去认定这个局长就是“敌人”?既然是敌人,政府为何还安排他做公安局长这个位置?而且不久前还被授予了三等公。如果这两个人之间不是“敌我矛盾”,而是“同志”间的冲突?这个王烈士还该不该追认?
当然,当地政府可能会说,公安局长是混进了革命队伍后才“叛变”的,但怎么个叛变法,好象也没交代。此外,一个女干部同样在办公室被杀,为什么她没有追认为烈士呢?
一系列问题好象都没解决,就急于立牌坊,反映出当地政府一种非常焦急的心态,猴急的背后是一种什么样的考量,就不得而知了。
我们这个社会总有两种认定标准,一种是事实认定,比如 公安局对案件的侦察、检察院对案件的调查等等(所谓的“事实”,往往也得不到真正的事实),还有一种是政治认定,即我们的政治部门和头头们愿意用政治去框定事实,去给事情定性,先不管你是是胖是瘦是高是矮是男是女,先定了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再说。
还有周老虎事件,陕西林业厅拿着PS照片就急哄哄的出来说有活华南虎,最后被网友揭穿了,陕西省政府也不得不回应一下,说林业厅工作作风漂浮、工作纪律涣散什么的,陕西林业厅也不得不出来道歉。
民众才不管你涣散不涣散(涣散那也是太正常了),大家就想知道政府到底怎么认定这些照片。也就是说,民众最受关注的是政府对事实是不是敢正视,也就是领导们老提的那四个字“实事求是”。
实际情况是,咱们政府头头们最擅长的是评定一个人、一件事的好坏,但让他们探求事实真相,他们没啥兴趣,有时候反尔害怕。
